宁波海运: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9:56
证券代码:600798 证券简称:宁波海运 公告编号:2025-013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2011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成
为普通特殊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 241 人,共有注册会
计师 2,356 人,其中 9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所 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4.83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0.99 亿元。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8.40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含 A、B 股)审计客户共计 707 家,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7.20 亿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计提的职业
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下同)
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
体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所需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在 5%的范围内与华
华仪电气、东海 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仪电气承担连带责
证券、天健所 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
任,天健所已按期
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履行终审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
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上述事
项并不影响天健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宋鑫,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 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丁煜,2015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三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扬,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十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健所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经公开竞争性谈判,2024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中标价为人民币 81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66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万元,较上一年度实际费用下降9万元。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不突破上年标准,如审计范围变化,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天健所具有相关职业资格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2024 年,
天健所在对公司开展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