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四川长虹2024年度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3:31:42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第 1—5 页
二、财务报表...... 第 6—17 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第 6-7 页
(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第 8-9 页
(三)合并利润表......第 10 页
(四)母公司利润表......第 11 页
(五)合并现金流量表......第 12 页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第 13 页
(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4-15 页
(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第 16-17 页
三、财务报表附注...... 第 18—224 页
四、资质附件...... 第 225—231 页
审 计 报 告
天健审〔2025〕8-469 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
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四川长虹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四川长虹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
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 货币资金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一)1。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四川长虹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2,542,110.68 万
元,占流动资产总额的 34.66%。由于货币资金余额重大,银行存款的安全性、余额的准确性及完整性对财务报表以及对四川长虹公司经营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性及完整性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针对货币资金,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并测试与货币资金相关的内部控制;
(2) 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3) 取得重要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核对账面余额并对所有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包括本期销户或零余额账户,函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
(4) 获取企业信用报告,结合银行回函信息,核查是否存在与货币资金相关的质押担保事项;
(5) 检查定期存款凭据原件,对已质押的定期存款,检查质押和授信合同;
(6) 检查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开展情况;
(7) 检查与货币资金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 收入确认
1. 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八)和五(二)1。
四川长虹公司主要从事电视、空调、冰箱、洗衣机、ICT 产品和中间产品等的生产及销售。2024 年度,四川长虹公司的营业收入为 10,369,116.10 万元,比 2023 年度增加 6.40%。因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是四川长虹公司关键业绩指标,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针对收入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 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3) 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对营业收入和毛利率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 对于内销收入,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销售发票、客户签收单或客户对账资料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出口销售收入进行核对,选取项目检查相关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销售发票等;
(5) 结合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函证,选取项目函证销售额;
(6) 实施截止测试,检查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7) 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四川长虹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四川长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四川长虹公司治理层(以下简称治理层)负责监督四川长虹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四川长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
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四川长虹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 就四川长虹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24 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本公司或公司,在包括子公司时统称本集团)是 1988 年经绵阳市人民政府[绵府发(1988)33 号]批准进行股份制改革试点而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原人民银行绵阳市分行[绵人行金(1988)字第 47 号]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个人股股票。1993 年公司按《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等规定进行规范后,原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54 号]批准公司继续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4 年3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4)7 号]批准,公司的社会公众股 4,997.37 万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2005 年末股本总额为2,164,211,422 股。2006 年公司实行股权分置改革,改革主要内容是公司向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定向回购 266,000,000 股,同时注销股本 266,000,000股;国家持有的股份和社会法人股为取得流通权而向原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 323,476,797股等。经过 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后,公司股本全部为流通股,注册资本和股本均为1,898,211,418 股。
2009 年 1 月 16 日,长虹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将持有的公
司 29,670,300 股转让给国际商业机器全球服务(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IBM 中国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长虹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552,019,534 股,占总股本的 29.08%,IBM 中国公司持有 29,670,300 股,占总股本的 1.56%。
公司 2010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09 年股东大会决议,以 2009 年 12 月 31 日股本
1,898,211,41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 2010 年 6 月 25 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5 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总额为 949,105,709 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 2,847,317,127 元。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