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46:07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 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5-023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现对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世红、黄忠、非独立
董事赵晓光 3 人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程世红先生担任。审计委
员会成员任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
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计委员均本人出席会议,审议相关议题,具体会议
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日期 审议议案内容 出席委员 发表意见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的专项审计说明》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
第四届第九 2024.4.16 见》 程世红、赵 同意
次会议 《关于资产(商誉)减值的议案》 晓光、黄忠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023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
《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履职情况报告》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预计 2024 年度公司借款额度并授
权董事长实施的议案》
《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暨公
司为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四届第十 2024.4.25 《2024 年一季度报告》 程世红、赵 同意
次会议 晓光、黄忠
第四届第十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程世红、赵
一次会议 2024.7.18 《2024 年第一、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报 晓光、黄忠 同意
告》
第四届第十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程世红、赵
二次会议 2024.8.21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晓光、黄忠 同意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四届第十 2024.10.29 《2024 年三季度报告》 程世红、赵 同意
三次会议 《2024 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晓光、黄忠
第四届第十 2024.11.19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的议案》 程世红、赵 同意
四次会议 晓光、黄忠
三、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4 年 12 月之前,公司聘任的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4 年 12 月 6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变更
会计师事务所,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在公司聘任、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严格按
照相关要求,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与评价。在年度审计过程中,与前后任会
计师事务所均详细讨论和沟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
大事项,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计划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执行既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
表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
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能够合格地
完成各自负责阶段的审计工作。
(二)持续关注和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定期召开会议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告等。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保障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有效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为响应最新监管要求,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审计委员会高度重视,在多次会议上强调内控审计的重要性,督促会计师和公司审计监察部门严格按照《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方案》推进内控自查和审计工作,并审阅了相关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四、总结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与义务。
2025 年度,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所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持续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定期报告、重大投融资等重大事项,坚持勤勉尽责和审慎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作用,为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提供专业化的支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和运营质量持续提升。
特此公告。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