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志电器:鸣志电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11:58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专项鉴证报告
众会字(2025)第 02523 号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电器公司”)编制的《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鸣志电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鸣志电器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反映了鸣志电器公司 2024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鸣志电器公司 2024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4 日
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1.23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8,4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5,610,000.00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92,790,000.00 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出具众会字(2017)第 4670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结余情况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 80,351.77 万元(包含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660.95 万元,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7,373.00 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
集资金 58,136.57 万元,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 4,181.2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00 万
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金额 79,279.00
加:累计利息收入、银行理财收益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 5,659.52
减: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351.77
其中: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181.25
以前年度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8,136.57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部分) 10,660.95
项目终止并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金部分) 7,373.00
减:项目结项后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累计利息 4,586.75
收入、理财收益减支付银行手续费及汇兑损益部分)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0.00
减: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0.00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鸣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表决通过。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历次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5 月 27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LED 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鸣志自控”),公司决定以无息借款方式将募集资金提供给鸣志自控专项用于实施该“LED 控制与驱动产品扩产项目”,公司于 2017 年7 月 31 日与全资子公司上海鸣志自动控制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花旗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8 月 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美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LinEngineeringInc.,为推进“美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的实施,公司决定使用该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向 Lin 公司进行增资,并专项用于实施“美
国 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与全资子公司 Lin Engineering
Inc.、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3);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延期及部分变
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 LED 募投项目变更调减的 5,581 万元募集资金及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无刷电机新增产能项目总投资约为 6,156 万元,不足部分由公司
自筹资金补足。2020 年 4 月 24 日,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鸣志电器(太仓)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0 年 05 月 21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美国0.9˚混合式步进电机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 6,287 万元及该项目募集资金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越南年产 400 万台混合式步进电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约为 2,200 万美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补足,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后的项目实施主体 —— 公司全资子公司
MOONS’ INDUSTRIES (VIETNAM) COMPANY LIMITED 投资,并专项用于相应募投项目
的建设。2021 年 5 月 14 日,相关议案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 MOONS’ INDUSTRIES (VIETNAM) CO., LTD.、保荐机构及
CHINACONSTRUCTIONBANKCORPORATIONHOCHIMINHCITYBRANCH 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