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威科技: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35:29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陆华明(召集人)、独立董事王龙基、非独立董事江泽军。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会议
召开和审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4/25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八次会议 8、《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
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10、《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11、《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12、《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
第二届董事会 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8/27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九次会议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10/2 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8 2、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4/12/3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0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审计过程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工作如下: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
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财务审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也对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检查了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3、 监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结合公司治理、公司发展等实际情况,对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监督,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能够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4、 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经审计的 2023 年度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的 2024 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度各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
5、 协调管理层、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就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促进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使得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发挥审查、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昆山东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