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祥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13:5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
关于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360号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科举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鲍杨军
中 国·上 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31 号《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业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普通股(A 股)79,191,64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2.68 元/股,共募集
资金 1,004,149,995.2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扣除其
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85,933.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991,364,061.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
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2024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214,366,216.10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2,201,513.75
减:募投项目本期使用 61,167,736.29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55,399,993.56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富祥(山东)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德镇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昌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昌江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景德镇市分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储存
账户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账号 期末余额
方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
36050162019800001121 151,830,498.19 活期
有限公司 行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1503217019000300829 1,023,395.01 活期
技有限公司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362899991011000063368 2024 年 9 月已销户
技有限公司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419100000079866 2024 年 9 月已销户
技有限公司 昌江支行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
14325101040011516 978,155.21 活期
技有限公司 昌江支行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市分
36050162019800001122 1,567,945.15 活期
技有限公司 行
景德镇富祥生命科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 2891000103010001927 2024 年 9 月已销户
技有限公司
富祥(山东)新材 景德镇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已销
310419100000079713
料有限公司 昌江支行 户
合计 155,399,993.56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