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极实业: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公告时间:2025-04-25 19:36:32
证券代码:600667 证券简称:太极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5-019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0.38 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均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相关股东后续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配合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方案需通知债权人,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难以实施的风险;
3、可能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4、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5、可能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6、可能存在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议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收到董事长孙鸿伟先生《关于提议无锡市太极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孙鸿伟先生提议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拟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实施本次回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取得债权人同意。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5/4/26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方案日期及提议人 2025/4/9,由董事长孙鸿伟先生提议
预计回购金额 10,000万元~12,000万元
回购资金来源 其他: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回购价格上限 10.38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回购股份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数量 9,633,912股~11,560,693股(依照回购价格上限测算)
回购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0.46%~0.55%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值,鼓励投资者长期理性价值投资,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三) 回购股份的方式
公司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四)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 12,0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2,106,190,178 股,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 10,000.00 万元、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 10.3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9,633,912 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46%;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12,000.00 万元、回购股份价
格上限 10.38 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560,693 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比例为 0.55%。具体情况如下:
回购用途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实施期限
(股) 的比例(%) (万元)
自公司股东大会
减少注册资本 9,633,912 股 至 0.46%至 0.55% 10,000 万 元 至 审议通过本次回
11,560,693 股 12,000 万元 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
票股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
变化。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
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六)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10.38 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
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
格将在回购实施期间,结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发股
票股利、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
相应调整。
(七)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八) 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
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回购后 回购后
(按回购下限计算) (按回购上限计算)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股)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0 0 0 0 0 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106,190,178 100 2,096,556,266 100 2,094,629,485 100
股份总数 2,106,190,178 100 2,096,556,266 100 2,094,629,485 100
注:以上数据仅为根据回购资金总额上下限和回购价格上限测算的结果,暂未考虑其他
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
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3,281,104.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862,661.06 万元,流动资产 2,448,302.11 万元(未经审计)。本次回购股
份的资金总额上限 12,000 万元占上述指标的比例分别为 0.37%、1.39%、0.49%。
结合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 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的股 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十) 上市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
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
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 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 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经问询,截至审议本次回购股份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均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后续如有增减持 计划,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