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控科技: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10:12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 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4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96 人
2024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498 人
2024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 人
2024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48 亿元
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6.72 亿元
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5.05 亿元
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 年报 尚余 500 万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人 事件 金额
旭辉、立信 元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
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
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
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
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保千里、东北 2015 年重组、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2017
投资者 证券、银信评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
估、立信等 2016 年报 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
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经过审核相关材料,结合在2023年报审计工作中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项目组的沟通情况,同意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
(2)2024年4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项目信息
开始从事上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注册会计师 开始在本所
姓名 市公司审计 提供审计服务
执业时间 执业时间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肖常和 2006 年 5 月 2007 年 2008 年 5 月 2021 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韩瑞瑜 2022年10月 2020 年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权计伟 2006 年 4 月 2007 年 2018 年 6 月 2023 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1、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立信配备了专业的年度审计项目组,审计团队专业配置合理,人数、执业水平等满足项目要求,核心成员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近三年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序 姓 处理日期 处理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号 名 型
1 肖常 2024年8月 监 督 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和 27 日 理措施 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行为予以监管警示
2 肖常 2024 年 11 自 律 监 上海证券交易所 对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和 月 1 日 管措施 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执业行为予以监管警示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包括审计意见类型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3、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在审计工作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组团队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及应对方案、重要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