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声电子: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06:51
证券代码:838701 证券简称:豪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主要交易内容 预计2025年发 2024 年与关联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购买原材料、
燃料和动力、
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
品、提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
售产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
托代为销售其
产品、商品
其他 住宿及餐饮服务、利 1,150,000.00 314,710.21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有所
息收入等 变化
合计 - 1,150,000.00 314,710.21 -
注:徐瑞根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于 2023 年 6 月卸任嘉善县经济开发区(惠
民街道)商会负责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嘉
善县经济开发区(惠民街道)商会自 2024 年 7 月起不再属于公司关联方,故 2025 年不
把其与公司间的交易认定为关联交易。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嘉善罗星阁君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星阁酒店”)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 335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 335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美林
注册资本:438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住宿及餐饮
关联关系:陈美林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罗星阁酒店执行董事,并持有罗星阁酒店20.2283%的股份。
交易内容: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
预计金额:2024 年度交易金额为 259,492.95 元,本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40 万元
整。
2、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嘉善梅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园大酒店”)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解放西路 1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魏塘街道解放西路 1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田建伟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住宿及餐饮
关联关系:陈美林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梅园大酒店董事、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并通过嘉善瑞亨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梅园大酒店 37.00%的股份。
交易内容: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
预计金额:2024 年度交易金额为 43,455.00 元,本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20 万元整。
3、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嘉善瑞豪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豪酒店”)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 335 号 2 号楼 7 号楼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车站南路 335 号 2 号楼 7 号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美林
注册资本:300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住宿及餐饮
关联关系:陈美林为公司董事,同时担任瑞豪酒店执行董事兼经理,并通过罗星阁酒店持有瑞豪酒店 100.00%的股份。
交易内容:采购住宿及餐饮服务。
预计金额:2024 年度交易金额为 0 元,本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50 万元整。
4、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浙江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善联合村镇银行”)
住所:浙江省嘉善县施家南路 403 号-425 号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善县施家南路 403 号-425 号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法定代表人:柳枝青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银行业务
关联关系:徐瑞根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同时担任嘉善联合村镇银行董事,公司持有嘉善联合村镇银行 5.00%的股份。
交易内容:存款利息收入。
预计金额:2024 年度交易金额为 4,306.26 元,本次预计金额为人民币 5 万元整。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
计 2025 年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公
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瑞根、陈美林、陈春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各关联方将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机制,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或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并且关联交易不存在侵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上述预计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
与关联方就具体交易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与各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业务范围,能充分利用各方拥有的资源,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与合作共赢,促进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认为:豪声电子 2025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豪声电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豪声电子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