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心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47:00
证券代码:300562 证券简称:乐心医疗 公告编号:2025-038
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广东乐心医疗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4 月 24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进行修订:
1、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2、由公司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主要修订对比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类型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修订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订
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本章程。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 第二条 ……
修订
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公司在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登记。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7408365594。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 2016(243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480 万股,并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6]800 号”
同意,于 2016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5,900
万股。
2017 年 3 月 27 日股东大会决议以股本
5,9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每 10 股转增 22 股,合计转增股本 12,980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经中华
万股,转增后股本为 18,880 万股,该方案
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已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实施完毕。
2016(243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
2019 年 1 月公司完成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修订
人民币普通股 1,480 万股,并经深圳证券交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易所“深证上[2016]800 号”同意,于 2016
登记,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毕后,公司
年 11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 份 总 数 由 18,880 万 股 增 加 至
18,979.7349 万股,新增股份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20 年 1 月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6.9919 万 股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18,972.7430 万股。
2021 年 2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399.8780万股,新增股份2,399.8780万
股;2021 年 3 月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共
927,099 份,合计新增股份 927,099 股;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2,467 股,公司总
股本减少 202,467 股。综上,公司总股本
变为 21,445.0842 万股。
2021 年 4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2.6860 万份,总股
本增加 2.6860 万股。2022 年 1 月公司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3.3065 万股后,公司股
份总数为 21,444.4637 万股。
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 2021 年 12 月至 2020 年 04
月共自主行权 25.6551 份,公司新增股份
25.6551 股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变 为
21,470.1188 股。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
励对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20.00 万股,公
司 总 股 本 由 21,470.1188 万 股 变 为
21,690.1188 万股。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共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6.50 万
股;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公司
总 股 本 由 21,690.1188 万 股 变 为
21,740.6188 万股。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司事务。 修订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由股东会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
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
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
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修订
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
财务总监。
理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
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 新增
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币
修订
标明面值。 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购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姓名或名称、认 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 修订
……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4,2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第二十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以赠与、垫资、担保、
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 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
修订
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计划的除外。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董事会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