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科技: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23:56
证券代码:603679 证券简称:华体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8
债券代码:113574 债券简称:华体转债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发出,本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成都市双流西航
港经开区双华路三段 580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熹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业务发展概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 2024 年公司主要经营情况、技术创新和研发工作情况、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详细汇报了董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事项,包括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以及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展望。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重大缺陷。同时,公司聘请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相关制度等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66,938,935.52 元,母公司 2024 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29,457,242.69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
民币 264,381,557.62 元。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董事会讨论,公司将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和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及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华体智城、华体绿能预计2025年度向中信银行、民生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成都银行、四川银行、农商银行、贵阳银行、工商银行、平安租赁、浙银租赁等银行及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4.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流贷、短期流贷、融资租赁;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函、云信、保理、买方押汇、国内信用证和商票贴现、商票保兑、保贴、福费廷、票据质押融资等票据业务品种。
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预计为华体智城及华体绿能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以上担保皆不涉及反担保。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津贴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表决。公司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7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梁熹、刘毅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要求执行。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和资产转销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52,953,288.40 元,转销各项减值准备共计
10,374,699.73 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全面了解并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的股东持股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召
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四川华体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