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隆技术: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8:03:55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博隆机械技术有限公司、GOVONI SIMO BIANCA IMPIANTI S.R.L.、格瓦尼粉体工程(上海)有限公司、博隆(香港)技术有限公司、隆飒(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人力资源、企业文化、风险评估、会计系统、资产安全、研发管理、预算控制、子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募集资金使用、采购管理、销售管理、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现行的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税前利润总额的 7.5%≤错 错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潜在错报 15% 报<税前利润总额的 15% 7.5%
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②内外部审计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时间内未加以整改;
重大缺陷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
该错报;
④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③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重要缺陷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⑤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
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1% 额<资产总额的 1%或税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直接损失 或错报金额≥税前利润总 前利润总额的 7.5%≤错报 0.5%或错报金额<税前利
额的 15% 金额<税前利润总额的 润总额的 7.5%
1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①公司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遭受相关主管部门处罚达公司资产总额
1%以上;
②因公司重要决策失误导致公司遭受的损失达公司资产总额 1%以上;
重大缺陷 ③重要岗位管理人员或核心人员流失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
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是重大缺陷但未得到整改;
⑥公司遭受证监会处罚或受到上交所公开谴责。
①公司决策程序出现一般失误,未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②公司违反企业内控管理制度,形成损失;
重要缺陷 ③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④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⑤公司内部控制重要或一般缺陷未得到整改。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张玲珑
上海博隆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