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林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7:32:2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林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思林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核发《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 号。公司
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并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09,438.55 万元,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募集,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1,889.4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549.1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
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
验〔2022〕7-22 号)。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号 体
1 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 思林杰 26,659.19 26,659.1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思林杰 16,069.47 16,069.47
序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号 体
3 补充运营资金 思林杰 13,000.00 13,000.00
合计 55,728.66 55,728.66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此次现金管理拟购买银行理财 8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 0.5 亿元(含本数)。
(四)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以下为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思林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0 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7 万股,发行价格 65.65元/股,共募集资金 109,438.55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7,549.1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户。
该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22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 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1 嵌入式智能仪器模块扩产建设项目 思林杰 26,659.19 26,659.1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思林杰 16,069.47 16,069.47
3 补充运营资金 思林杰 13,000.00 13,000.00
合计 55,728.66 55,728.66
3、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详见《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
(五)投资方式
1、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主要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短期保本型及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等。
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六)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八)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1、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将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
司正常运行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不排除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严格把控风险。公司的风险控制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审慎投资,严格筛选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资质、安全性。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财务中心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独立董事、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
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购买银行理财8 亿元(含本数)、非银行理财 0.5 亿元(含本数),并授权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可以提高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