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禾丰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树义)
公告时间:2025-04-25 17:10:00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树义)
作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密切关注并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情况,积极出席公司2024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忠实履行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树义,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法国巴黎居里大学生态学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中国科学院动物所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科学与技术跨学科高等研究院院长、浙江海洋学院管理学院院长。现任沈阳农业大学动科动医学院教授、禾丰股份独立董事。科学领域之外曾任禾丰股份独立董事、中国高新技术投资总公司投资与选项事业部主任、天三奇集团公司(北京)副总裁、浙江中科海洋生物技术公司法人代表。曾荣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基金项目资助,教育部“长江学者”团队项目支持,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辽宁省高等学校攀登学者计划。先后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上海市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奖励。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及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大会次数
10 4 6 0 0 否 4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分别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2 2 0 1 1 0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重点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与考核事项,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高管 2023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及其他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高管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报告期内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发生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前置把关,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2 2 0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督促和促进董事会的科学决策,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正。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相关会议及实地调研,了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日常经营情况,查阅有关经营资料,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参与回答了投资者的问题。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管理层始终保持开放透明的沟通态度,及时、完整地向独立董事传递生产经营及战略推进情况,有效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全年未出现任何限制或影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为独立董事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创造了良好的治理环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基本完整、合理、有效,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行,公司运作中的各项风险基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三)聘任高管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审阅了 4 名高管的履历,在充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特长、兼职等情况后,本人认为相关高管具备履行上市公司高管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结果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激励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审慎、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不存在未尽职尽责的情况,在董事会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2025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有关监管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协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树义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