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博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00:20:51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围绕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督促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通过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检查监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一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序号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1 2024 年 1 月 14 日 第六届监事会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第十九次会议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2024 年 2 月 26 日 第六届监事会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提供业务合同履约担
第二十次会议 保的议案》
1、《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
3 2024 年 4 月 29 日 第六届监事会 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 9、《关于 2024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议案》
11、《关于回购注销 2022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
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 1、《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 2024 年 8 月 30 日 第二十二次会议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5 2024 年 10 月 30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十三次会议
6 2024 年 11 月 11 日 第六届监事会第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及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履职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很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廉洁勤政、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财务制度、财务状况及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未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情形。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担保事项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审议及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5、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管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未发生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以及其他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情形。
6、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制定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控体系,现有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控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严格、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8、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回购注销激励对象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份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出具了核查意见。
9、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2025 年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以强化监督职能为核心,重点推进以下工作:完善监督机制,定期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财务报告、内控执行及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列席会议、调阅资料等方式动态掌握公司运营情况,重点监督合规经营、关联交易及募集资金使用,确保重大决策合法合规;深化专业建设,组织监事成员学习最新监管政策及行业规范,开展专项培训与案例研讨,建立风险预警台账,对财务真实性、内控有效性进行季度检查,强化对子公司及关键岗位的穿透式监督;聚焦战略转型中的合规风险,监督合同规范管理及反舞弊机制落实,切实维护股东权益与公司规范运作。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