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永平)
公告时间:2025-04-24 23:48:53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王永平
各位股东及代表:
大家好!2024 年度,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换届,经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人自 2024 年 9 月 12 日
起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就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王永平,1968 年 10 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城市商业网点建设管
理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商业经济研究杂志社总编辑,现任全国工商联主管的全联房地产商会商业地产工作委员会会长、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同济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MBA 中心企业导师。2021 年 6 月至今任中骏商管智慧服务控股
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名创优品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MINISO Group Holding Limited)独立董事,2019 年 12 月至今任居然智家新
零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5 月至今任汇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会议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审议事项提出异议。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 大会次数
事会会议
2 1 1 0 0 否 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会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投资决策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事务所、独立聘用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与公司相关机构进行沟通,仔细审阅了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报告及相关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5 日,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听取管
理层汇报等方式,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线下业务进展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本人还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网络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 2024 年度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等,同意选举张玉祥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同意聘任张玉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虞晗青女士、陈虹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沈佳茗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朱星毓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的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员工持股计划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2024 年 12 月,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
期已达到解锁条件,经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核查,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已按照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解锁。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相关事项的讨论,本人认为上述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成就条件充分合理,公司层面和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期间内,持续学习独立董事履职规范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永平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