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3:13:51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关于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F10392号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龙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盘龙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盘龙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盘龙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盘龙药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盘龙药业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建新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文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宋子扬
中 国·上海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23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76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276,000,000.0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9 日汇入公司
开立在招商银行西安分行曲江支行账号为 129907180410909 的银行账户
150,625,400.00 元;开立在中国银行西安太白小区支行账号为 102498736801
的银行账户 49,568,400.00 元;开立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账号为 72010078801600005471 的银行账户 73,825,067.92 元;共汇入人民币
274,018,867.92 元(已扣除承销商不含税承销费用人民币 1,981,132.08 元),减
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034,500.00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1,984,367.92 元。
以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078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 号《关于同意陕西盘龙药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9,352,74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2.29 元/股,认购款
合计人民币 301,999,974.60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 汇入公司 开立在中国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西 安软件园 支行账号为
103307746042 的银行账户 139,085,300.00 元;开立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 129907180410960 的银行账户
44,168,675.18 元;共汇入人民币 297,253,975.18 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
民币 4,745,999.42 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 4,477,357.94 元),减除其他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2,686,324.43 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294,836,292.23 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
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123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
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8,760,658.95
减: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9,979,462.20
加:2024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584,207.56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0,365,404.31
2、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明细 金额(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43,490,325.92
减: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5,417,141.60
加:2024 年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095,936.61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0,169,120.9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
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
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 2022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西安分行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
行西安软件园支行 2 个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2、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
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