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洲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11:09
证券代码:002682 证券简称:龙洲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2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 年 8 月 1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
定》(财会〔2023〕11 号),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企业应当
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本规定。
2023 年 11 月 9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
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
〔2024〕24 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
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适用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公司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执行。除上述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
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因此,公司将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解
释 18 号,并调整首次施行该解释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2023 年末其他应付款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 2023 年末预计负债
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
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 2023 年营业成本
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
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
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 2023 年销售费用
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涉及的追溯调整数据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 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例会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龙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