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仁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09:43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内部控制、董事会召开程序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4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共召开了4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全体监事对提交至监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表决
召开时间 召开届次 议案内容
情况
(1)《关于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第三届监事 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4月 会第十次会 (5)《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通过
25 日 议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2023 年度内控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9)《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2)《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8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6 日 会第十一次 (2)《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通过
会议
2024年8月 第三届监事 (1)《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6 日 会第十二次 (2)《关于审议<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通过
会议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10 第三届监事
月 28 日 会第十三次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会议
二、对报告期内公司相关事项的核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开展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
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的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收入、费用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良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所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后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能够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情形。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的需要,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对公司经营关键环节起到良好的管理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整提交拟披露公告的情况,不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的情况,能够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形,维护了信息披露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公司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财务监督和内部控制为核心,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情况实施监督。
(三)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北京利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