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技术: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郑馥丽)
公告时间:2025-04-24 22:07:46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馥丽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郑馥丽,自 2019 年 10 月 15 日起,担任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在 2024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的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 2022 年 10 月完成换届选举,共 9 名董事,其中独立董
事 3 名,分别为郑馥丽女士、曹广忠先生、韦佩先生,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三)个人履历
郑馥丽女士,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执业会员。历任汕头市汕特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高级经理、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总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德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深圳市飞荣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正德财税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至柔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一)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具体职务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郑馥丽 独立董事 6 6 0 0
2024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独立董事,共
计出席 6 次董事会会议(含现场出席及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因此,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公司在 2024 年度共召开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共计列席股东大会 1 次。
(三)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共出席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银行授信、对外担保、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四)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组织了 5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日常关联交易、银行授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对外担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自有闲置资金证券投资、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参加了 4 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定期报告、利润分配、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参加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董事、高管人员发放薪酬、董事薪酬(津贴)方案以及终止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2024 年 3 月,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负责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进行沟通,确定审计范围及关键审计事项;2024 年 4 月,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结果、审计开展情况进行沟通,确定关键审计事项、期后事项等。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工作时间达到 15 天,利用参加董事会下属专
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对公司进行考察交流,重点关注公司重大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资产购买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监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提出相应的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电话和邮件、参与高级管理人员述职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动态。在行使职权过程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能对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复和落实,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七)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1、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的要求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学习上市监管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治理准则等系列文件,积极参加公司及监管机构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4、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财务报告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1. 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
的议案》;
2024 年 4 2024 年第一次独立董 2. 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1 月 15 日 事专门会议 交易的议案》;
3. 审议《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注销股
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内容
案》。
1. 审议《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3.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
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
2024 年 9 2024 年第二次独立董 析报告的议案》;
2 月 6 日 事专门会议 5.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