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诺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雪明)
公告时间:2025-04-24 22:07:01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雪明)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雪明,男,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项目经理,现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合伙人。2024年2月7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9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参加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 应当出席董 现场出席董 通讯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2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刘雪明 9 3 6 0 0 否 3
本人参与了公司上述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未损害
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对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
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规定召集、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对定期财务报告、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与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存放、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认真审
阅会议材料,对高管2024年薪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等进行了审议,切实
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公司2023年
度利润分配、小额快速融资、募投结项并永久补流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
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
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
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2023年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积极答复投资者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倾听参会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公司经营情况提出的问题。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除参加会议外,本人也前往公司位于深圳、常州的主要办公场所开展现场工作,与相关部门及人员交流,实地探访公司不同区域的业务发展、合规运作等情况,并依托作为专业人士的知识、信息、经验等在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向公司提出建议。满足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披露。依据财务会计专业背景,本人认真查阅定期、不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参与公司重大财务事项决策,督促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确保公司财务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及时、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提供相关信息。
指导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本人积极参与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和改进措施,并持续督促落实完善情况。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有利于降低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专题培训,助力提高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质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作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合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股权激励情况
1.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21日、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作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出席上述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参与公司治理,忠实、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以专业能力为依托,坚守独立性原则,动态关注公司规范运作情况与资本市场监管重点,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投资者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的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刘雪明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