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普信: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04:12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92 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1-5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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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755-8860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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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92 号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诺普信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深圳诺普信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深圳诺普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深圳诺普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政旦志远核字第 2500092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深圳诺普信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深圳诺普信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深圳诺普信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深圳诺普信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张燕
中国·深圳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于颖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9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同意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74,222,915 股。本公司由承销
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73,529,411.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4.76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8 日
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349,999,996.36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88,084.72 元,募集资金净额344,311,911.64 元。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8 日将扣除相关承销费人民币
4,952,830.14(不含税)元后的余款人民币 345,047,166.22 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1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3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人民币 40,162,434.88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65,564,773.29 元,累计使用募
集资金 353,720,411.46 元。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
金账户已全部销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0 年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喜年塑胶科技有限公司、陕西标正作物科学有限公司、光筑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砚山曼悦莓农业有限公司、云南蓝百旺农业有限公司等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00%的(以孰低为原则),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4752127 150,000,000.00 --- 活期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443066089013004633224 70,000,000.00 --- 活期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 9550880009096000574 62,523,583.11 ---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900002662 62,523,583.11 --- 活期
前海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4884034 --- --- 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4770969 --- --- 活期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0039294103004771067 --- --- 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600003678 --- --- 活期
前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400003679 --- --- 活期
前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700003681 --- --- 活期
前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800003677 --- --- 活期
前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900003680 --- --- 活期
前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50078801500003682 --- --- 活期
前海分行
合计 345,047,166.22 ---
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账户维护费等累计形成的金额,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累计取得利息及理财收益共 476,979.06 元;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共 6,657.65 元。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