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深科技: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俊祥)

公告时间:2025-04-24 20:35:51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周俊祥
2024 年度,作为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忠实、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周俊祥,中国国籍,毕业于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会计学专业,硕士学位。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现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政府引导基金、深圳市政府天使母基金专家组成员、评审委员。1989 年参加工作并从事独立审计和评估工作,历任证券从业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评估公司总经理、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合伙人)等职。2022 年 11 月首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12 月换届选举时连任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2024 年度履职概述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及审议议案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会议(含通讯会议),3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均准时出席、认真参加。作为独立董事,除履行董事的一般职责外,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及时跟踪、深入了解、认真监督,对公司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衍生品业务、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内控建设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报告期内,特别关注了公司生产运营情况、衍生品业务及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建设等事项。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
审议董事会议案共 41 项,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负责的原则,以谨慎的态度充分行
使了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对上述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1.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4 年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认真核查了年度报告所披露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
况;听取公司年度考核方案,同时对公司经营班子考核等事项进行了积极讨论,
并提出合理建议。
2.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了 2023 年提名委员会
年度会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3. 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能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切实可行的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认真听取了 2024 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
财务工作、内部审计工作、年审注册会计师工作情况、定期取得财务报表/报告,
并对公司财务报表/报告出具书面审阅意见。期间,还通过见面会、电子邮件、电
话等形式多次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和注
册会计师关注的问题,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情况进行评
价总结,并为公司选聘外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供建议。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了对外投资、中电财务存款以及内部控制规范持续建设
等工作,能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公司审计部、中介机构沟通,听取汇报,并在
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及意见。
4.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
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并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
审慎行使表决权,审议议案共5项,具体如下表:
序号 审议事项 时间 意见类

1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3 2024-04-09 无异议
年度)
2 关于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4-04-09 回 避 表

3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4 2024-04-29 无异议

年 3 月 31 日)
4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24 年 6 月 30 2024-08-28 无异议
日)
5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专项审计报告(2024 2024-10-28 无异议
年 9 月 30 日)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
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
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
企业的经营状况、管理和内控体系的建立和执行状况进行了定期的了解,就公司
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前往重庆、成
都、苏州、合肥等地子公司实地考察,调研产线生产情况、听取工作汇报,以了
解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的管理人
员等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全面深入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经验,
对企业的投资决策、内部管理等工作客观、有针对性地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 日常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持续了解和分析公司的运行情况,对公司事
务做出独立、专业、客观的判断,并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表客观、公
正的独立意见,年度内为公司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本人在履职过程
中特别关注以下事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控制、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的事项。
2、 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
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息,保持与公司经营班子的及时沟通,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 培训、学习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三、 2024 年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结合未来发展的需要,对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此类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所需。本人对该等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的必要性、定价的公允性等方面均符合相关要求。除该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利润分配事项
2024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1.3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总股本 1,560,587,5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 202,876,386.44 元(含税)。该预案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议案未提出异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三)股权激励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的议案》。本人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上述议案未提出异议。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上述议案未提出异议。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 其他工作
2024 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
五、 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提供协助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资料及时、详细,对独立董事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在确保公司财务报告过程和审计程序的透明度、合规性和有效性中发挥重要作用。
本人将继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职业精神,从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出发,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有效履行独立董事

深科技000021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