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药包: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25:53
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山东力诺医药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行使监察督促职能,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监事会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对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决策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现将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8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
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届次 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
1 2024 年 1 月 16 日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二十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
第三届监事会第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 2024 年 3 月 29 日
二十五次会议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通知期限的议案
3 2024 年 4 月 15 日
一次会议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
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四届监事会第 的议案
4 2024 年 4 月 26 日
二次会议
6.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9.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及部分超募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10.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5 2024 年 8 月 15 日
三次会议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及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
5.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9.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关于豁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通知期限的议案
6 2024 年 9 月 5 日
四次会议
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 案
7 2024 年 10 月 24 日
五次会议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第四届监事会第 议案
8 2024 年 12 月 18 日
六次会议 2.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及可转
债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4 年度全体监事均出席了监事会全部会议。
二、监事会职责履行情况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 2024 年度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决策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准确、全面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期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经营、管理及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检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6、对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的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