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和履行监督职责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44:39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2 日 企业类型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 18 号 2206 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 张恩军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95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453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85
2024 年(《 经审计) 业务收入总额 83,747.10 万元
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59,855.11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4,467.70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 客户家数 21
审计情况 审计收费总额 2,645.00 万元
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涉及主要行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金融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 15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后
该议案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诚信记录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 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 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
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重要风险领域、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有效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5 年 1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与负责公司现场审计的年审
会计师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重大时间节点以及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4)2025 年 3 月 31 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负责公司现场审计的年审
会计师就 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初步审计报告进行审阅,重点关注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意见类型。
(5)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与负责公司现场审计的年审
会计师就 2024 年年度报告初稿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6)2025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审议通过了公司《 关于<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 公司章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审计委员会评估和审查后,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