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坚科技: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44:39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通过列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听取公司各项重要提案,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公司治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共审议议案25项。会议在通知、召集、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
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分项表决);
1 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15 日 1.1 审议《关于提名郇怀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
第十二次会议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1.2 审议《关于提名徐露霞女士为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1 月 31 日 1、审议《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1、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
第五届监事会 5、审议《关于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3 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 6、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
业务的议案》;
8、审议《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9、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审议《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1、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1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
订稿)的议案》;
1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4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19 日 1、审议《关于<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
第三次会议 摘要的议案》
5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1、审议《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四次会议
1、审议《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6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4、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第五次会议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稿)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
次修订稿)的议案》
6、审议《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职情况及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章制度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了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决策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报告,并出具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审核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五)监督关联交易情况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日常生产经营的要求,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
(六)对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审核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和要求,监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和论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和要求,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方案切实可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七)委托投资理财情况
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建立的《资金理财管理制度》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权限和风险管控措施,可以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投资资金安全的基础上,在额度范围内使用闲置资金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信息披露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 年,根据《公司法》《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法规要求,监事会将配合公司做好取消监事会及后续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