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歌华有线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8:43:49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大钟先生、张强先生、张军先生(物资学院)、张军先生(快手科技)、王云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大钟先生、张强先生、张军先生(物资学院)、张军先生(快手科技)、王云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不属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2024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