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浙海德曼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7:45:16
证券代码:688577 证券简称:浙海德曼 公告编号:2025-006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同意注册,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13元,共计募集资金44,72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25.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730.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
2.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2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59.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49元,共计募集资金13,842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719.3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90.4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13,581.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9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38,194.63
项目投入 B1 37,867.73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571.96
项目投入 C1 775.20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41
项目投入 D1=B1+C1 38,642.9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82.36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4.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4.06
差异 G=E-F
2.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3,581.74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0,036.8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7
项目投入 D1=B1+C1 10,036.8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3,547.3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547.73
差异 G=E-F -0.34
注:差异系股权登记费,企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对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对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设立募集资金专户,与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海德曼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存放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转入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的相关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决定将上述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及子公司海德曼(上海)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19935101040068740 0.00 已注销
司玉环市支行[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07081129045374965 0.00 已注销
司玉环支行[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 355878402934 1,340,600.11 存续
环大麦屿支行
合 计 1,340,600.11
[注] 因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专户合计275,743.62元(其中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274,970.57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773.05元)转入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门支行,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2. 2024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 19935101040079515 0.00 已注销
环市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玉 121949980010000 0.00 已注销
环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 19935101040079630 0.00 已注销
环市支行
浙江玉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201000378285559 16,596.63 存续
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