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电力: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1:46:45
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职能,重点围绕年报、半年报、季度报、财务信息披露以及内部控制规范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现将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人员构成
王庆文:注册会计师,曾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高级主办会计,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常州贺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现任湖南华景信泉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湖南康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志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曾任湖南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副院长、院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办事处主任、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院长、副局级巡视员,现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退休干
部、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苗世昌:高级工程师,历任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兼洛阳双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公司职工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顾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具有履职的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选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各委员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无利害关系,与公司之间除上述任职以外,无其他经济往来,均具有独立性。
(二)人员变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无变化。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 1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公司 2024 年财务预算方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续签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及支付 2023 年度审计费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 2024 年审计工作要点及计划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建设规模并结项的议案》《2023 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第 2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 3 次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 年 12 月 12 日召开了第 4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审
议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新增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额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 5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接
受关联方委托贷款暨向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了第 6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
司所属大唐华银阳江发电项目计提资产减值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着年报审计,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了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制定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并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其在计划时限内提交审
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审计任务,具备为公司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与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沟通,认真听取了各方的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事项,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编制,不存在欺诈、舞弊及重大错报的情况,并按照监管要求,做好了财务信息披露工作。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内部控制方面,审计委员审阅了公司内控自评及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适当,了解和督促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实施,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评估了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有效地指导了内部审计部门的运作,确保公司合规运作。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 年,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并根据公司发展不断指导进行完善,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增强发展活力动力。持续优化完善公司制度,严格制度审核把关,提高制度审核质量和效率,推动内部控制流程的优化和升级,确保各项内部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通过定期审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良好,各项控制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未发现重大缺陷和漏洞。
(五)关注关联交易的规范实施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发展及治理所需,定价公允,履行了法律所必需的决策程序及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切实有效地履行了监督指导职责。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