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事特: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爱民)
公告时间:2025-04-23 21:19:06
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赵爱民)
本人作为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4 年任职期间,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赵爱民,1962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
生学历,教授。2002 年 3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德国亚琛工业大学访问教授;2003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2017 年 5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辽宁福鞍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603315.SH)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300818.SZ)独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中航上大高温合金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江苏金源高端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江西福事特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 2024 年度任期内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东大
姓名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加董事会会 会次数
议
赵爱民 11 1 1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员会
应出席次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次 实际出
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6 6 1 1 1 1 1 1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董事会换届选举等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共召开 1 次专门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募投项目、利
润分配等事项。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对上述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做出表决。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提问,倾听中小股东的疑问及诉求,敦促公司持续提升投资者关系管理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交流。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利用出席现场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日常
通过微信、电话问询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楼健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张双鹏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相关议案,2024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
本人认为,公司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举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合理,该等薪酬方案将有效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会计估计变更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人认为,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无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股权激励等应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投身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专业作用。同时,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有力推动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赵爱民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