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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31:18

证券代码:837212 证券简称:智新电子 公告编号:2025-004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0 日以通讯及书面方式
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庆福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议案内容及表决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董事张松旺、常成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总经理李良伟先生代表公司管理层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 2025 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长赵庆福先生代表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运营及治理情况做具体报告,并对 2025 年度工作做出规划。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独立董事魏学军(已离任)、张松旺、常成先生分别就其 2024 年度履职工作进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发布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学军-已离任)》、《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松旺)》和《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常成)》。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财务报表数据及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 2025 年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结合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 年年度报告》和《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自评,并编制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年报工作指引的要求,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对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对潍坊智新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年度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54.74 万元,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06,100,000 股,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共6,366,000.00 元。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 年年度权
益分派预案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其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经审核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聘请了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公司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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