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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美特: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伟辉)

公告时间:2025-04-23 20:18:10

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戴伟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在任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报告期内任职期间忠实勤勉、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戴伟辉先生: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信息管理与商业智能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神经管理与神经工程分会主任委员、中国技术经济学会神经经济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计算机学会上海分部执行委员、中国人工智能学会社会计算与社会智能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应急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留美分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托伦斯精密制造(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 对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秉持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提交董事会
的议案均认真进行了审议,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公司经营 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故对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同 意票,无反对、弃权、回避的情形。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
独立董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东大会
事姓名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戴伟辉 11 1 10 0 0 否 4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其中,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 年度任职期间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详细如下:
1、2024 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本人实际出席 4 次,会议审议事项
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2024-4-12 一、《关于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 2024/7/19 二、《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三、《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 2024/8/29 二、《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4 2024/12/30 一、《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作为公司 2024 年在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监 督公司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管理制度进行了审核;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事前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2024 年,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2024-1-23 一、《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作为公司 2024 年在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任期内对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2024 年,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1 次,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会议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1 2024-4-12 一、《关于讨论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议案》
作为公司 2024 年在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战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了解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的经营情况,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个人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1 次,本人实际出席 1 次,会议审议事项如
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
1 2024-12-2 财额度及有效期的议案》
二、《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人始终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严谨态度,严格依据相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需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事项、关联交易事项之前,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状况、募投项目的推进进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形、关联公司的履约能力,以及关联交易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并郑重做出同意表决。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监督效能,致力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运营在合规、公正、透明的轨道上稳健前行。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4 年,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生产经营、投资活动、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的汇报,与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加强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列席公司股东大会,与公司管理层一起就投资者关心的事项进行沟通,及时解答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增强股东对公司经营情况、发展情况的了解,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本人也时刻关注媒体、网络对公司的报道和评论,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提供相关建议意见。同时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对公司进行现场考查的情况
2024 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履
职的要求,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及时获悉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各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提出建议。

2024 年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以及由公司组织的董监高专项培训,主动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他相关文件,对各类新发及修订的文件制度进行研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4 年度以下重大事项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并对其是否合法合规、是否规范运作进行重点关注: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就该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阅,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合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交易遵循公平、公开、公允、合理的原则,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该类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披露相关的报告。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经验和职业素养,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四)选举董事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
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康晓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五)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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