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20:14:46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 年度
委托单位: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10)85886680
传真号码:(010)85886690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5]第 0426 号
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环保公司”)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先河环保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先河环保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先河环保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此页无正文,为利安达审字[2025]第 0426 号报告的盖章页)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谷国君
(项目合伙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嘉栋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