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旭东)
公告时间:2025-04-23 19:30:49
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旭东作为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旭东,男,中国国籍,1963 年 12 月生,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云南
财经大学教授,中国会计学会资深会员。曾任云南财经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现任云南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一心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席董事 参加董事会 席董事 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陈旭东 9 4 5 0 0 否 4
1.本人均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2024 年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2024 年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4 4
1.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2024 年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讨论并审议公司《关于<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 年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恪尽职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并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本人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了细致地审阅,确保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和义务得到充分履行。
2.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要求,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并审议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分解预算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初核)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绩效合约的议案》《关于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绩效考评结果(复核)及聘任(解聘)建议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3 年度绩效年薪兑现方案的议案》,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有关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2024 年 1 月 15 日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 1.《关于<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董事专门会议
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2024 年 4 月 15 日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独立 2《.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存款、
董事专门会议 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议案》
3《.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
估报告》
2024 年 8 月 26 日 第七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独立 1.《关于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董事专门会议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
2.《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 4 月 7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2023 年报审计中期沟通会,与公司内部
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重要会计事项、重要审计事项、独立性遵守等方面进行沟通。
2024 年 4 月 15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2023 年度审计沟通会,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结果、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情况等方面进行沟通。
2024 年 12 月 20 日,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 2024 年度审计沟通会,与公司内部审
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受聘情况、审计范围、审计人员时间安排、审计计划、总体策略、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等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加强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保持与投资者畅通的沟通渠道,督促公司合法合规地回复投资者问题,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
(六)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现场工作,定期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控实施情况,并与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现场工作内容涵盖听取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介绍、核查公司关联方名单及资金占用状况、审查公司股份变动情况、了解子公司产品结构、核查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与修订情况、考察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等。结合个人的专业背景和经验,本人提出了多项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4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方式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具体如下:
1.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1 月 31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董事会及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兵器装备集团财务公司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议案》《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3.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议案》《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情况。
(四)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对前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获得通过。在召开会议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