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泰健康: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9:20:08
证券代码:603579 证券简称:荣泰健康 公告编号:2025-020
转债代码:113606 转债简称:荣泰转债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16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694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 人。
中汇最近一年(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101,4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中汇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180 家,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 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师时间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于薇薇 项目合伙人 2007年 2005年 2011年8月 2012年(已定 5家
期轮换)
韩秀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4年 2014年 2016年6月 2022年 3家
杨端平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8年 2008年 2000年1月 2022年 7家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端平、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秀春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
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于薇薇 2022 年 12 月 2 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
日 浙江监管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
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
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
位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管措施
2 于薇薇 2023 年 2 月 1 日 自律监管措施 上海证券交 对在浙江海盐力源环保
易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
的风险评估、控制测试、
收入审计及研发费用审
计等相关程序执行不到
位问题予以监管警示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60 万元,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用为人民币 20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80 万元。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与 2023 年度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相同。2025 年收费标准暂不存在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2025 年 4 月 18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第十二次会议审议,认为
中汇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建议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议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