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洋医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3 18:23:45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G11632 号
关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G11632号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洋医药”)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百洋医药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百洋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百洋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百洋医药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百洋医药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2025 年 4 月 22 日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9 号)同意注册,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6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6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18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24.35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4,262.05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6 月 24 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G11692 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86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6,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78.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221.15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4月20日对上述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150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2023 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282.37 万元,其中用于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7,262.05 万元,用于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019.89 万元(含利息),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 4,315.62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151.62 万元。
2024 年度,公司未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4.52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135.82 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9,447.78 万元,其中用于百洋云化
系统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723.86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4,721.15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27,737.6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31.35 万元。
202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719.25 万元,全部用于百洋云化
系统升级项目;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人民币
10.07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4,095.53 万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6 月,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和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 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02180200950799)中的 27,262.05 万元已全部转 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 资金账户管理,2021 年 9 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公司与青岛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募投项目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已按计划于 2023 年 5 月实施完成并结项,公司将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
余利息收入净额 4,315.62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账号:38080101040050303)中的募集资
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2023 年 12 月,公司以自有资金 476.62
元支付募集资金专户账户管理费,并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公司与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余额
(单位:元)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 802180200950778 1,358,183.7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李沧支行 38080101040050303 已销户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东六路支行 802180200950799 已销户
合 计 1,358,183.73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未包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2023 年 4 月,公司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 行专户管理。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22010100101549711)中的 24,721.15 万元已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为便于资金账户管理,2023 年 7 月,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并将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节余利息收入净额 27,737.60 元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余额
(单位:元)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522010100101549603 284,042.2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