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燃气:重庆燃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剑锋)
公告时间:2025-04-23 18:22:1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余剑锋)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2024 年 11 月 14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余剑锋,1970 年 5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北京大学经济学系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
计师。1991 年 7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四川航天工业有限公司
职员;1993 年 6 月至 1994 年 12 月任重庆四维软件研究所业
务人员;1995 年 2 月至 2002 年 5 月在重庆(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先后担任审计业务助理、项目经理、审计部副经理、
经理、专业标准部经理、高级经理;2002 年 6 月至 2003 年
5 月任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干事。曾先后担任过重庆啤酒、九龙电力、建设摩托、渝开发、重庆水务、瑜欣电子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曾任重庆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副会
长。2003 年 10 月至今任重庆永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主任会计师;2012 年 2 月至今任重庆公众河流环保文化中心主任。2024 年 11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
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以电子通信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式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余剑锋 1 1 1 0 0 否
本人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基于独立判断,重点关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出
发,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股东
大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1 次,并认真听取了会议的各项议程和报告。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发表意见,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会议 1 次,本人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对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结合自身会计、审计、内部控制领域专业背景,对候选审计机构的专业资质、执业经验和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汇报2023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开展情况,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对公司提出加强内部、外部审计沟通,内部审计充分吸收外部审计工作成果,进一步优化内部审计年度工作计划,提升内部控制水平等建议。
本人认为上述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治理制度。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人对各项议案均同意,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四)现场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
内部控制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
董事职权。2024 年 11 月 14 日,根据公司组织到下属渝润公
司参观了京东方B12 项目,现场了解了分布式能源项目工作原理,在公司总部参观了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客服热线中心,对公司数字化系统在保障生产调度、客户服务工作的应
用有了深入认识。2024 年 11 月 26 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
加公司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举办的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关注投资者提出问题,与中小股东进行一对多网上沟通
交流。2024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集独立董事商议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执行意见和建议,本人站在中小股东立场,提出了相应的工作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2024 年,因本人 11 月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实际履职时
间不到 2 个月,通过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现场出席会议、前往公司现场办公等方式现场履职天数 5 天,满足监管要求。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的反馈和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
规定要求和程序披露信息,披露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本人履职期间,公司共披露公告 18 项,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信披违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 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结合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历史业绩、行业声誉以及过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表现,重点关注了事务所质量控制体系、审计团队人员组成、是否有本地团队支持等。本人认为该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审计程序、方法符合会计准则及上市公司要求,人员配备合理,重庆本地团队提供支持,能够保持独立性,客观公正地执行审计工作。其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能够有效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严格遵循《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同时依据《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各类会议,细致审查所有议案。在工作中,本人坚持公正、勤勉、独立、客观及审慎的原则,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董秘及董办工作人员保持密切且有效的交流,持续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与顾问作用。
并致力于保护公司及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 年,本人将恪尽职守,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运用个人会计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计及财务部门沟通,通过董事会各专委会、董事会履职到位,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此外,本人将结合公司安排及个人时间,参加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履职培训,持续增强监管规则知识储备,通过现场履职、调研公司重点项目等方式,加深对公司“1+2+N”业务战略的了解,发挥专业优势,促进公司内控体系不断完善,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余剑锋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