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丰智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36:03
证券代码:300276 股票简称:三丰智能 编号:2025-009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57
人,其中合伙人 175 人,注册会计师 103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
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要分
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行政监管措施 14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1 次。4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2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0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21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索保国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0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畅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05 年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拟收费 95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服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费用 15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投票表决,一致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以往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恪守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规则,为维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