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之洋: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2 20:20:40
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5-014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2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 9 号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良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3 人,代表股份 123,212,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8.45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4,8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8.25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2 人,代表股份 18,362,56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20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808,60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9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1 人,代表股份 808,6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449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60,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8%;
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67%;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086%;弃权 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60,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8%;
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67%;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086%;弃权 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60,5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78%;
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9%;弃权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6,5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667%;反对 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0086%;弃权 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56,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45%;
反对 4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8%;弃权1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2,5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0659%;反对 4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1508%;弃权 14,4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833%。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55,1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4%;
反对 4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2%;弃权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1,2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051%;反对 45,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702%;弃权 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542,1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59%;
反对 658,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48%;弃权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911%;反对 658,8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4842%;弃权 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541,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55%;
反对 659,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352%;弃权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93%;反对 659,3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81.5460%;弃权 11,5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47%。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7048%;
反对 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211%;弃权11,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9,1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048%;反对 8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8211%;弃权 11,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41%。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68%,均为公司的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54,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25%;
反对 4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2%;弃权13,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13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90%;反对 4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095%;弃权 13,9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6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215%。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57,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2%;
反对 43,4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弃权11,72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