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南京高科未来三年(2025-2027年)分红规划
公告时间:2025-04-22 17:29:40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分红规划
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战略,特制定《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分红规划》(以下简称“分红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分红规划的背景与目的
背景:公司自上市以来,始终坚持稳健经营,积极回馈股东。为明确投资者预期,建立科学、透明的分红机制,现制定未来三年分红规划。
目的:平衡股东短期回报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促进股东价值最大化,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现金分红的基本原则
合规性: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对利润分配的要求。
可持续性:以公司盈利能力和现金流为基础,兼顾股东合理回报与公司发展需求。
公平性: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分红权益。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分红具体规划
分红条件: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
满足正常经营和战略投资需求;不存在重大投资计划或现金支出事项。
分红比例:2025 年-2027 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 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如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纳入本分红规划所称现金分红金额)。
分红形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可结合公司实际采取送股、转增股本等方式。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遇以下情形,公司可调整分红比例或暂不分红:当年净利润为负或现金流无法覆盖经营支出;面临重大投资、并购或偿债压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实施分红计划。
调整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充分说明原因。
本分红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分红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