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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田集团:独立董事周建疆2024年度述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1:20:57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周建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 年,本人作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2024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周建疆,中国国籍,1966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党校助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经济管理讲师,东莞菁敏皮具厂财务经理,深圳远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质控经理、部门经理。现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副所长,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共出席 1 次股东大会,4 次董事会,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会议,1 次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1 次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与公司保持顺畅沟通,认真出席了相关会议,对提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 1 次,实际出席股东大会 1 次。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 实际 现场 通讯方式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席次 出席 出席 参加会议 出席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
周建疆 4 4 3 1 0 0 否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本人参加了审计委员会 3 次、合规管理委员会 1 次、创新与战略
委员会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 3 次会议,审议了定期报
告、2023 年度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续聘 2024 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等事项。本人出席了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的全部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在履职过程中,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财务风险防范与稳健经营等角度出发,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建议,助力公司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保障公司稳健运营。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合规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 1 次合规管理委员会会议,主要对各项合规管理制度进行了审查,对所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创新与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创新与战略委员会的会议,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对所审议事项表示同意。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参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查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和薪酬情况,本人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期间未召开过提名委
员会会议。
本人出席了各次会议,出席会议情况如下表:
审计委员会 合规管理委员会 创新与战略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 会
姓名 应出 实际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应出席 实际出
席次 出席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数
周建疆 3 3 1 1 1 1 1 1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本人对 《关于预计2024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年度与原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有 关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交易原则, 该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独立性产生影响,本人对有关议案表示同意。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定期报告编制与披露期间,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本人积极关注定期报告的工作计划与编制情况,主动跟进年报审计的计划、进展, 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等审计项目组成员就年审计划、关注的重点事项、 初步审计结果进行充分沟通,并与公司管理层就经营中的重点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确保审计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在审核定期报告的 过程中,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坚决防止内幕信息泄露以及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 为的发生。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内部审计
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充分利用自己在会计、审计、内部控制等方面的专业 优势,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现场调研等方式,前 往公司了解情况,日常通过电话、邮件等渠道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积极 沟通咨询,及时获悉公司内部控制、日常经营与财务状况,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 项进展,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 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提出建议,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管理层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披露信息,有效进行监督与核查。
(二)认真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与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三)督促规范运作,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对内审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顺畅沟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
(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培训,加深对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幕交易防控、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与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六)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财务及在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与合规情况。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资料,深入调查,向相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以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保持工作独立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通过现场出席股东大会,与中小投资者保持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增强其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六、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2024 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
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相关信息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经营风险。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人作为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有关资格执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本人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24 年 2 月,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工程师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会议选举产生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上述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2024 年 4 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 年度与原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认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其他工作情况

2024 年,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发生。2025 年,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在会计、审计和内部控制等领域的专业能力,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建议,全力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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