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乐达: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5-04-21 20:31:46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5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
股份有限公司三楼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关于<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7.00 √
专项说明>的议案》
8.00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
议案》
9.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10.00 √
议案》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11.00 √
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12.00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 告详见公司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第10、11、12项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 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议 案,应该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 通过。
5、为更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议案第5、10、11、12项的所有表决 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 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 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开
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携带上述文件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附件1),请于2025年5月15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并进行电话确认。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2、登记时间:2025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①联系人:陈苗 蒋文廷
②联系电话:028-87809296传真:028-87867574邮箱:sec@cdald.com
③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三楼证券事务部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时间半小时前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五、备查文件
1、《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
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及 邮编
身份证号码
发言意向
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5月15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7867574)到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西区安泰二路18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在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本参会登记表上表明发言意向及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
出席成都爱乐达航空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
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
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 同 反 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