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20:02:14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23231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星期一)9:15 至 15:00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1A6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杰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5,932,6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2118%。其中:
①.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4,258,35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905%。
德恒律师查验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文件,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系记载于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真实有效。
②.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674,26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213%。
③.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42,44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5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均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德恒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该等人员均具备出席本次会议的合法资格。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德恒律师认为,出席、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股东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89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0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1%;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89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0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1%;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89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07,898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1%;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5,898,0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8%;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407,8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81%;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12,7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6%。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董事2024年年度薪酬的议案》
(1)吕杰中
表决情况:同意13,144,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13%;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39%。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6%;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关联股东吕杰中、吕保忠、高磊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72,714,025
股。
表决结果:通过
(2)吕保忠
表决情况:同意13,148,7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16%;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7%;弃权48,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3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72,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96%;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48,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01%。
关联股东吕杰中、吕保忠、高磊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72,714,025股。
表决结果:通过
(3)袁奇
表决情况:同意85,597,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8%;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6%;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关联股东袁奇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261,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
(4)李国平
表决情况:同意84,372,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6%;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8%;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1,368,5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46%;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3%;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1%。
关联股东李国平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1,486,153股。
表决结果:通过
(5)李生平
表决情况:同意81,037,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90%;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8%;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2%。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547,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47%;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64%。
关联股东李生平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共计4,821,473股。
表决结果:通过
99.9083%;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0%;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6,008,9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0%;反对21,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80%;弃权52,07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