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达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18:22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上午 10 时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4月 11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送达。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9 人。会议由董事长潘昌主持,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听取并审议了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4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整体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全体董事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元平先生、乐进治先生、郑梦樵先生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编写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1、2025-012)。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与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现有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公司经营管理各个关键环节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管理控制作用,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因此,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提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的总股本 89,480,000 股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已回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 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
截至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公司股份回购证券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058,600 股,按照公司发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前一日总股本 89,480,000 股扣减回购股份 1,058,600 股后以 88,421,400 股为基数进行测算,现金分红金额为30,947,490.00元(含税)。
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归属、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编制完成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拟出资 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新材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恒川新材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元增加至 35,000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公司拟出资 2,5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杭州”)增资,全部计入恒川杭州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恒川杭州注册
资本由 2,500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股权。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
干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的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含)的综合授信业务(最终以银行信贷余额为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借款申请、提供资产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授信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授信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内容: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最终以银行信贷担保余额为准)。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表签署上述额度内的一切文件。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提升全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促进其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公司将加强资金管理,对提供担保对象的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公司实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担保风险情况,保障公司整体资金安全运行。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