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光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9:18:01
证券代码:300203 证券简称:聚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6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韦俊峥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玲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并出具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与健康长远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同期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管理需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且内控制度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并得到了有效实施。2024 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公司在业务拓展费用管控、员工廉洁自律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提高,同时鉴于内部控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公司在未来经营发展中,仍将结合自身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内部控制的执行力,使之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内容见《2024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的第七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结合 2024 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及监事在公司的履职情况,2025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监事会全体成员对此回避表决,故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该规划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和规划,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以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韦俊峥先生和程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赵玲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9.01 提名韦俊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02 提名程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等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