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8:45:16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5-012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坚持按照《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委员》《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刘学生先生(独立董事)、锡秀屏女士(独立董事)、侯立伟先生(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刘学生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
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审议情况
1《.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第四届董事会 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4 年 2 月 2《.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一致同意
二次会议 27 日 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公司内审工作
总结及 2024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6 1.《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日 议案》
三次会议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
议案》
3.《关于公司<2023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
案》;
4.《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5.《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8.《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
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5 日 案》 一致同意
四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16 日 2.《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一致同意
五次会议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25 日 案》 一致同意
六次会议
1.关于评估、审核外聘审计机构及 2024 年
度审计收费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关于与外聘审计机构对 2024 年度内控
审计委员会第 30 日 及财务报告审计相关事项的讨论与沟通 一致同意
七次会议 3.《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的实
施方案》
4.《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天运”)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11 年,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经综合考虑,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就变更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
2、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证天通的相关资料,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证天通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中证天通的审计工作进行了调查与评估,认为中证天通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一致认可中证天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审核与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