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时间:2025-04-21 17:55:02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 C15 幢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 年 5 月 16 日
至2025 年 5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6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
7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4 年度报酬的
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其他议案相关内容可参见公司后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5、议案 6、议案 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26 亨通股份 2025/5/12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非法人组织股东:非法人组织股东负责人出席会议,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能证明其具有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该组织的负责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股东证券账户卡、非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参会登记时间 2025 年 5 月 14 日、2025 年 5 月 15 日(9:00—11:30,
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 C15 幢。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玉屏路地理信息小镇 C15 幢。
联系电话:0572-8219166
传真:0572-8237099
邮编:313200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 年 5 月 16 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7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支付
2024 年度报酬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