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赛升药业: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7:47:55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5-019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4 月 21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盛街 8 号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马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63 名,代表股份 280,311,6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19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77,058,7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7.52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3,252,9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3,252,90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0 人,代表股份 3,252,90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股东大会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士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140,299 股,占出席本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9%;反对
1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弃权 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81,5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309%;反对 1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7496%;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5%。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133,4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4%;
反对 1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1%;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4,7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218%;反对 15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7496%;弃权 2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86%。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106,3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8%;
反对 1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弃权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7,6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87%;反对 17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5089%;弃权 2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4%。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134,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66%;
反对 1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59%;弃权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75,3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403%;反对 15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8172%;弃权 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5%。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047,7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59%;
反对 2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8%;弃权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89,0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8873%;反对 24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3965%;弃权 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63%。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9,613,8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11%;反对 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15%;弃权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5,1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484%;反对 67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0.8091%;弃权 20,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425%。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549%;
反对 2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826%;弃权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549%;反对 2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826%;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6%。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994,6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69%;
反对 2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6%;弃权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35,90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549%;反对 29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1826%;弃权 1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8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2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1 日

赛升药业300485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