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1 15:46:27
证券代码:600448 证券简称:华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6 号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致同所”)完成,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审计工作需要,保持公司未来审计工作有序进行,公司拟继续聘任致同所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①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②成立日期:1981 年(工商登记:2011 年 12 月 22 日)
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④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⑤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惠琦
⑥ 营业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师 1,359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内控机制健全,严格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法》成立职业风险基金,并设立
职业保险赔偿制度,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 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9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等不影响致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 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 开始在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上市公司 致同执 司提供审计 司审计报告情况
审计时间 业时间 服务时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1 份,签署新三版挂
项目合伙人 王宗佩 2007 年 2009 年 2019 年 2023 年 牌公司审计报告 0 份。近
三年复核新三版挂牌公司
审计报告 2 份。
签字注册会 宋尽辉 2019 年 2019 年 2019 年 2023 年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计师 报告 1 份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
项目质量控 周玉薇 2009 年 2003 年 2007 年 2025 年 报告 4 份、签署新三板挂
制复核人 牌公司审计报告 1 份、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宗佩,2024 年 10 月 12 日受到财政部给予的警告的行政处罚 1 次,
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 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签字注册会计师宋尽辉,2024 年 10 月 12 日受到财政部给予的警告的行政处罚 1
次,除此之外,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 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薇,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8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8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 20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公司拟聘任2025年审计机构的事项向公司管理层了解了具体情况,并审核了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等证明资料,并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工作与表现进行了了解,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 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 年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聘任审计机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