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4:05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列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公司重大决策及重要经营活动审议和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履职等方面进行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
会议的人数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要求。监事会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1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监事津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24 年 7 月 22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 2024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的议案》。
6.2024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7.2024 年 11 月 26 日,公司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监督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程序合法有效,各项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未出现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认真细致的核查,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4.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往来资金核算清晰,能够实现结算,对全体股东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规范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8.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并实施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编制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监事会分别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督促经营管理层的工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落实各项生产计划。经核查,2024年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任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0.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11.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检查意见
报告期内,针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开展了监督与检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能够指导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序的进行。
12.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以及公司根据《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作废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及预留权益失效事项。经审查,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13.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2025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认真学习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和政策,不断提高公司监事会的工作能力和效率,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进一步协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律、诚信意识,加大监督力度,切实担负起保护广大股东权益的责任,与董事会和全体股东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河南金丹乳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